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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提案促取缔不合理限速

更新时间:2009-01-16 16:21:00点击次数:3608次

市政协委员孙新怀《关于取缔我市107国道望都县城段不合理限速的建议》的提案,送达保定市公安局后,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建议采纳,工作落实,提案办结,委员满意,受到了广大政协委员的一致赞誉。

107国道北起首都,南至广东,是一条车流量大,最繁华、繁忙的路段,是我国一条具有重要政治、经济意义的干线公路。在107国道望都县城段设立的时速为40公里的电子眼限速抓拍装置,使很多南来北往的车辆在此被拍超速罚款。为此,这块限速标志受到众多质疑,在全市上下优化发展环境、积极招商引资、努力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大背景下,这种行为有损保定形象,引起了保定市政协委员的广泛关注。

孙新怀委员得知此事后,为了把事情搞清楚,实地查看了限速标志和电子眼抓拍装置,照了照片;为了为纠正问题提供依据,查阅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在事实清楚的情况下,及时向市公安局提交了《关于取缔我市107国道望都县城段不合理限速的建议》的提案。  

市公安局在办理孙新怀委员的提案中,一是态度非常明确,他们表示要坚决取缔不合格限速标志;二是行动非常迅速,在二十多天的时间里,按照有关规定,将限速40公里改为60公里,并在限速路段前二百米处设立醒目的警告标示牌,提醒司机进入限速路段,方便了司机驾驶,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  

孙新怀委员对市公安局的提案办理非常满意,他在《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上写道:市公安局对我的提案高度重视,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落实解决,对他们的行动快、效率高、措施得力的工作表示满意。对此事建议政协作为落实委员提案又好又快的典型予以表彰。

《保定日报》2009年1月15日A3版 (编辑:李文涛 丁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