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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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平正义呐喊

更新时间:2007-07-05 17:12:00点击次数:2546次

记市政协委员、河北元恒律师事务所主任路克民

在法庭上,他那高水平的法庭陈述,确凿有据的事实,生动简洁的语言,清晰井然的条理,真挚充沛的感情给当事人给同行给法官留下深刻印象。而现在,他哭了,又一次的哭了,采访被迫中断。他尽管知道,律师如果不能控制住感情,就很难控制住自己的舌头。但他现在真的控制不住自己了,他想起了当事人、想起办案的艰辛……年近60岁,身材高大、面容威严的他,就是从事律师工作近二十年的市政协委员、河北元恒律师事务所主任路克民。

在我省律师界,路克民赫赫有名,1988年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了由他创办的全国第一个经济律师事务所。次年他考取全国律师资格。尽管我们的司法环境还不尽如人意,但他非常热爱这个职业。法庭辩护需要灵巧的智慧,敏捷的思路,以及瞬间决定的应对能力。为此,二十年来,路克民认真钻研法律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只要是他办的案,辩护词自己写,调查取证自己去。经过长期实践,路克民掌握了较多的刑事辩护技巧,在辩护中,能够灵活准确地运用证据,抓住关键点,熟练运用法律知识,为当事人认真辩护。

严守职业理念
      牢记执业之本

坚持实事求是、维护法律尊严是律师的神圣职责。然而“事实不会从法庭的窗户口飞进来,而是用脚把它拖进来的,而把这些证据拖进法庭的正是律师。”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阻力,路律师说:“律师就得有认真负责精神,不能屈服于任何压力,是怎么回事就怎么办,坚持原则坚持法律。”本市有一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关系网重重,势力很大,被告人为了逃脱罪责,竟以种种理由对抗审判,案件阻力非常大。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路克民多次向有关机关正面交涉。通过近两年的奔波和不懈的努力,最后终于得到了执法机关的支持,使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制裁。路克民也因办案刚正不阿,坚持正义,受到了司法机关和当事人的好评。

2004年10月,保定网通公司施工人员张某等在某村架线施工,与被告王某发生纠纷,水某过来帮忙,原告张某被扎重伤。有关机关指控被告水某致伤张某。但被告在侦查、检察、审判三个阶段一直否认致伤张某。路律师代理此案后,到现场进行实际勘测,主要从伤口与凶器不符、刑讯逼供等方面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护。2006年,新市区法院作出判决,判决书上说:“公诉机关关于致人重伤的指控,由于直接证据未查证属实,间接证据不能形成完整证据链条,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被告水某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不忘社会责任
      热心公益事业

身为律师,不能只为了收入增加而办案。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路克民都要尽力帮助当事人去争取,并认真办好自己代理的每个案件。2000年秋天涞水县强制猥亵妇女案的受害人范某某系聋哑人,住在偏远山区,家境十分贫困,路克民亲自办理,为其提供无偿法律援助,先后6次深入到案发现场调查取证,还为当事人聘请了哑语翻译。经过不懈的努力,2001年,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4年,得到应有制裁,被害人扬眉吐气,对路律师给予的无私帮助众生难忘。路律师每年义务代理十几起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每当看到贫、残、老、幼等特殊社会群体露出灿烂的微笑时,他的心情十分舒畅,觉得自己每年搭进几万元的费用也值得。

路克民还定期率领本所律师们到社区、到学校义务普法授课,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协助调节纠纷,开展普法教育,提供法律咨询,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深受群众好评。

自担任市政协委员以来,路克民自觉参政议政,热心充当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的联系人,及时把舆情向有关机关反映。如护城河被污染这一现象,群众反映十分强烈。他连续两次以提案的方式反映这个问题,吁请政府加强河水治理,进一步优化全市人民的生活环境。他每年向全会提交的提案就有三到五个。几年来,路克民共写提案数十份,大都是群众十分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他更是没落下一次视察调研活动,而且干预指出弊端,履行了一个政协委员应尽的社会责任,曾两次被市政府记功,2005年被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党员律师。

《保定日报》2007年5月23日 B2版 (编辑:赵芒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