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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主要原则

更新时间:2008-11-11 08:59:00点击次数:6813次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人民政协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坚持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对人民政协工作原则从两个方面理解:

(1)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只有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才能保证人民政协事业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2)做到“六个坚持”。第一,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第二,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人民政协是我国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第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是各项工作的根本指针。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不断推进,靠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的正确指引。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人民政协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第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团结和民主,是人民政协性质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政协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依据,是人民政协继往开来的方向和使命。人民政协要在国家和民族的发展中不负使命,必须按照团结和民主的要求履行职能。第五,发展是解决中国当前各种问题的基础,也是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共同愿望。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长远发展。人民政协只有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更好地体现自身的作用和价值。第六,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每一项工作都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必须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民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学宣委 (编辑:保定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