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风采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委员风采 > 正文

李丽萍委员: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

更新时间:2018-01-03 11:38:37点击次数:7913次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有效机制。出台相关养老政策,明确规定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可以享受国家和省关于养老服务业的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床位和运营补贴等。对居家老人,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通过签约等模式,达到医养结合的目的,实现专护、院护、家护、时护共同发展,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

  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巡诊、健康管理、保健咨询等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养老机构可按相关规定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临终关怀机构。

  建立养老护理员学习培训制度。将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及其他各类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培训规划,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健全养老护理员保障和激励机制。对取得养老护理员培训资格证书的,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缴纳一定数量的养老保险等保障费用,出台相应鼓励政策,稳定和发展护理员队伍,鼓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加入到养老护理队伍中来。

完善医保政策。将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纳入医保范围,并提高医保报销比例和扩大医保报销范围,将老人护理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或者采取政府补贴等形式引入商业保险机制。

摘自《保定日报》

(编辑:保定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