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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留住那一份乡愁

全国政协“保护南方传统村落,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提案督办调研综述

更新时间:2017-10-17 09:08:19点击次数:4500次

 “有些村庄的历史非常悠久,它就像一本厚重的书,但没等我们打开,就在城市化和城镇化的大潮中消失了。”2012年,全国政协常委冯骥才在一次座谈会上道出了传统村落生存困境,引发全社会高度关注。

村落是中华民族的古老家园,它承载着一个文明的历史记忆,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散落在乡野民间的传统村落正在加速消亡。为此,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联合启动了中国传统村落的调查与认定,对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村落加以保护,至今已有4153个村落进入保护名录。

尽管政府在保护上下了大力气,仍有大量传统村落“散落乡间无人识”,处于自生自灭状态,一些已列入保护的村落,却由于急功近利的开发正在遭遇新一轮破坏。今年全国两会上,冯骥才等多位全国政协委员提出关于保护传统村落的提案,被全国政协列为重点提案。91522日,全国政协副主席马飚带领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保护南方传统村落,建设美丽乡村”重点提案督办调研组,赴江西、浙江两个传统村落资源丰富的省份进行调研。

传统村落保护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如何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如何实现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一路上,调研组走访多个村落,与当地政府部门和村镇干部、村民进行广泛交流,不断思考和探寻着问题的答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要让百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其实,传统村落就是中华民族数千年耕读文化的乡愁,在委员们看来,留住这份乡愁,建设美丽乡村,才能更好地传承过去、面向未来。

■“见人见物见生活”

“按节下松阳,清江响铙吹”,“唯此桃花源,四塞无他虞”,这是古代诗人对松阳的赞誉。作为浙西南最大的山间盆地,浙江丽水市松阳县拥有华东地区数量最多最具代表性的传统村落。而今,历经千年时光,它们依然静静守护在松阴溪畔,养育一代又一代人。

921,调研组走进松阳县大东坝镇石仓村,眼前古民居立刻吸引了大家的目光。

石仓村是福建客家移民的集聚地,村中大多为清末民初的闽派建筑,厚厚的夯土墙,操闽语的客家人,使村子充满独特的闽地生活气息。

“你看这个夯土墙,用料花不了多少钱,但工钱不少,要把土一层层筑上去,这种传统工艺很需要技巧。”

“这个屋面防水,是在瓦下面加了一层防水的简材。”

……

国家文物局原局长、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委员一边走一边向记者介绍。

这里的一砖一瓦,励小捷很熟悉,由国家文物局支持、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发起的“拯救老屋行动”,为松阳县提供了4000万元项目经费,计划在两年时间内进行传统村落老屋的保护、修缮和利用。松阳县委办公室主任潘力平告诉记者,项目实施一年多来,县里已有200多处文物建筑列入了项目名录,完工了50余幢,开工100余幢,石仓村就是其中之一。

修旧如旧,这是文物保护的原则,然而,如果失去居住的便利,古民居也会失去生命力。“我们在修缮时都设了卫生间,把电线牵进来,厨房铺上砖地。”励小捷说。根据目前情况看,“拯救老屋行动”带动了相关业态发展和民俗传承。

“我理解的未来传统村落形态应该是,既深刻保持传统乡村文明原真性,又开放兼收现代文明创造性的一种新型社区。”松阳县委书记王峻如是说。调研组了解到,在保护的基础上,松阳县对传统村落优先进行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庄环境整治,尽力做到以人为本。

和松阳一样,浙江乌镇的保护也着重于人居环境的改善。

从国际戏剧节到世界互联网大会,位于浙江嘉兴市的乌镇已蜚声国际,然而,过去的乌镇只是一片破落民居。1999年,有旅游企业来此进行投资,发展观光旅游,由于乌镇东栅依然住着很多老百姓,开发东栅时充分考虑居住的便利,没有建大型酒店,也不搞夜游项目。“918,调研组来到乌镇东栅,看到了这里生活的便利。茅盾故居附近一家民居住了多年的老人告诉调研组,他退休后也一直住这里,不想离开。

在众多江南古镇中,乌镇是第一个把所有伫立在古镇上的高低压线路和通信线路埋到街下的,政府还出资为老街居民装上了抽水马桶。调研组走在乌镇窄窄的石板小路上,看不到什么现代化设施,连空调外机都用旧木条封起来了。

“我们杜绝大拆大建,过度开发”,在与调研组座谈时,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介绍说,他们充分挖掘每个传统村落的文化遗存,深入了解村民需求,尽力做到“见人见物见生活”。

松阳就是一个“见生活”的例子。在修缮和保护古建筑的基础上,县里通过发展高效农产品,进行旅游开发等方式,让古村落“活起来”。比如地处偏远山区的沿坑岭头村,当地用柿树景观吸引艺术写生的客流,发展民宿业,“很多上海人跑到松阳,连葱都买光了!”座谈时,浙江省旅游局负责人告诉调研组。

保护和开发到底是什么关系?调研中,委员们一直在探讨这个问题。

“我认为保护开发是同步的”,云公民委员说,保护的目的是使原有文化生态得到传承,而且要实现与现代文化的融合。

云公民在同样拥有丰富传统村落资源的山西工作过很长时间,对文化传承有深切的感受,“保护传统村落,要保护属于那个时代的品格和精神,比如山西票号有与现代股份制一脉相承的运营机制,还有晋商文化的诚信精神。”在云公民看来,商业开发只是手段,“开发要干什么,怎么保护,前景是什么,生活在传统村落的人能从物质和精神上得到什么,这些要有清楚的考虑。”

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傅克诚认为,保护传统村落一定要同产业结合,同利民、富民和生态文明建设结合。“有的地方就急于上马各种开发项目,甚至搞得面目全非”,洪天慧委员对此感到忧虑,她建议保护要立足长远,切忌急功近利。

■“不要千篇一律垒马头墙”

小桥流水,荷塘飘香,落日的余晖洒在徽式建筑斑驳的古墙上,为其笼上了一层昏黄的光晕。918日下午,调研组来到有千余年历史的江西省婺源县赋春镇严田村,感受到了田园风光的美好。

“老房子已经塌掉了,这里还能看到以前的石库门。”村支书李其良指着一处修缮完好的徽式建筑告诉调研组。两年前,村集体通过流转获得了30多栋老旧民居的产权,然后与广州一家企业签约,将民居租给企业,村集体以资源入股,企业将民宅改造成民宿发展乡村旅游,农民的土地也流转到了村里的合作社,统一种植大米、莲子等农产品,开辟了多元增收渠道。

借旅游走上富民之路,这是当前众多传统村落共同的选择,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江湾镇的篁岭古村落已尝到了旅游开发带来的甜头。

918,调研组到达篁岭,这天恰好是星期一,游客依然熙熙攘攘,人们流连在山坡上鳞次栉比的古民居之间,乐而忘返。

走进清代建筑“怡心楼”的后堂时,委员们看到,66岁的村民曹爱兰在磨豆腐。“我是从隔壁村到这里来打工的。”曹爱兰告诉调研组,她是篁岭景区签了合同的员工,她在这卖小吃,景区要给她发工资。

有五百多年历史的篁岭村,8年前还是一个半空心化的凋敝村落,年轻人外出打工,村里的徽式古建年久失修,再加上交通不便,地质灾害频发,让当地政府很头疼。2009年,婺源本地人吴向阳决心在此投资发展乡村旅游,在征得原住村民同意的情况下,吴向阳的公司全面收购山居产权,村民整体搬迁,住进在交通便利的乡村公路旁建设的3层邻排别墅。对于空置后的篁岭古村,公司在保留传统徽州明清古建筑风貌的前提下进行修建和复原,再聘用村民在景区从事服务,并回迁一部分村民。短短数年,就将这里打造成远近闻名的景点。

篁岭的村支书黄永和告诉记者,村民不仅能在景区找到饭碗,每年景区还给村里返还6%的利润,“人气恢复了,日子确实比以前好了。”

江西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副主任丁新权介绍说,江西传统村落的开发主要有三种模式,篁岭模式采用的是“公司+农户”形式,将农民土地进行流转,形成经营产业链条,将农户真正融入产业项目中,实现双赢。此外,赣州市大余县有“丫山模式”,将乡村旅游与精准扶贫结合,井冈山脚下茅坪乡有“茅坪模式”,大力开发红色旅游和红色培训项目,他们都找到了各自的富民之路。

刘川生委员对地方的探索精神颇为赞赏,在她看来,保护应与时俱进,结合不同地域特点,探索不同的开发形式。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各地传统村落的资源禀赋和风貌特色不尽相同,保护和开发也要因地制宜,这是不少委员的共同观点。赣浙两省在实践中也有相似的感受,“不能一提保护,就是千篇一律地垒马头墙。”与调研组座谈时,浙江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严杰如是说。

励小捷认为,传统村落的旅游开发要避免城市化倾向,根据资源情况确立不同的旅游开发类型,“发展和保护应该是多种模式的探索,而不是整齐划一”。在励小捷看来,引入社会资本进行保护开发可以先行先试,但政府也要注意引导,完善政策,避免过度开发造成新一轮破坏。对此,方来英委员建议对传统村落成片集中地进行保护和开发,实现不同村落的多元化发展,有效分流游客,减轻传统村落的承载压力。

■加强顶层设计

919,在与调研组座谈时,浙江省副省长熊建平提了一个建议:“目前涉及传统村落保护的中央资金有农村环境保护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等。建议加大对现有专项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集中支持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

一路上,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卿都在思考关于资金和项目统筹整合的问题,“我了解了一下,住建部村镇建设司和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国家旅游局等负责传统村落保护,住建部规划司和国家文物局负责中国历史文化名村评选,古村落文保点中属于国家级文物的由国家文物局负责,多头管理,名称不统一,资金散而小、多而不统,这需要从顶层设计上解决。”

除了资金统筹,地方政府部门反映较多的还有土地问题,传统村落古建筑因产权不明而造成开发困难,并不鲜见。在调研组考察过的篁岭景区,开发单位首先将古宅产权整体收购,当地政府将村民整体迁移新居,开发单位再着力对古建古宅进行修缮改造,村民优先进入景区参与经营,这是一种尝试。

“土地政策有待破解”,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副院长卢远征反映说,浙江对此做了不少尝试,包括村集体租赁土地等,然而,在现有制度下,引入社会资本进行保护开发还需要进一步明晰产权。

去年底,《江西省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成为全国首个传统村落保护地方性法规,其中明确了申报传统村落的具体条件,规定核心保护区禁止新建建筑,不得擅自改变传统建筑外观,保护不力的相关负责人要受处分。然而,江西省副省长郑为文表示,传统村落保护目前还缺乏上位法,他建议从国家层面出台传统村落、传统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为规范传统村落保护、规划、建设、管理行为,严厉查处破坏传统村落、古建筑保护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上位法依据。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的顶层设计,这也是一些委员的一致看法。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孙淦认为,应进一步研究涉及土地管理、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政策,发挥政府和社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进行保护和开发。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要建立责任制,尤其村镇一级党政领导班子要负起责任,保护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将资金捆绑使用,统筹安排,对应保护而尚未列入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也要提出明确要求。

留住乡愁,对于疾步行走在工业化、城镇化快车道上的中国是一个紧迫且沉重的时代命题。如果传统村落消失,我们将失去寄托乡愁的本体,那是无法弥补的历史损失。调研中,马利委员感慨地说,“传统村落是中华文化的活化石,要写进课本,从娃娃抓起,像朱自清的《荷塘月色》一样,成为每个人心中不可磨灭的记忆!”

(编辑:保定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