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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国清委员: 加强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治理

更新时间:2018-06-04 14:55:00点击次数:3867次

    加大对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以徐水区为例,坚持突出特色、规划先行,改善环境、绿色发展,培植产业、强村富民,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思路,加大投入力度,105个村成为美丽乡村示范村,环境治理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因村制宜,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提升农村群众参与支持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主动性。广泛普及宣传环境知识和法律法规,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站等新闻媒介,形成“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社会舆论,提高农民环保意识,自觉参与支持环境治理工作,监督破坏环境的行为。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经常上门对企业经营者、学生、广大群众等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环境建设,助力建设美好家园的良好局面。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全市各级重视、支持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工作格局。全市各级政府应从长远、全局高度,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探索农村环境保护的有效途经,逐步解决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在扶贫、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中,将环境保护作为整体规划的一部分。建议成立市级专门领导机构,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县(区)、乡镇、村成立相应组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推进全市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体制机制。一方面,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市委、市政府对各级政府明确财政保障要求,提供财力保障。创新工作思路,大胆开拓,通过引进社会资本等形式,扩大保障渠道。另一方面,可以采取财政和村集体补贴、住户付费、社会资本参与的运营机制,加强环保设施建设。第三,要强化县(区)、乡镇政府职责,把农村环保指标纳入政府实绩考核。

  找准工作重点,在解决影响农村生态环境的重点问题上寻求突破。当前影响农村生态环境最重要的问题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在污水处理方面,可以先选择基础条件好的镇,建设小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的扶持政策,多渠道筹集资金,予以重点补助。在垃圾处理方面,实施企业化运作,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集中开展垃圾收集储运工作。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处理厂,提高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

(编辑:保定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