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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禁煤区”气(电)代煤基本情况问题与建议

闫立英在省政协十一届二十四次常委会议上的发言

更新时间:2017-11-16 08:36:45点击次数:5000次

一、基本情况

2016年,保定市实际完成气(电)代煤21.06万户,6个县(市、区)建成区基本完成。2017年,工作量集中在农村。保定市将施工项目纳入政府审批绿色通道,下放核准权限,优化工作流程,保证了工程效率。

二、问题与建议

一是着力解决资金缺口。保定市县域经济相对落后,基层负担较重,施工企业垫资压力很大。希望省有关部门能够继续积极协调,争取国家专项配套资金用于“禁煤区”建设。

二是建立项目手续办理快捷通道。“禁煤区”气代煤项目手续有待规范和简化。对未开工项目,建议就项目手续的办理给予整合优化;工程遇到穿越铁路、高速、河流、南水北调干渠等各项手续办理,建议省相关部门建立快捷的手续办理绿色通道。在土地利用上,省指导意见虽已明确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由省统筹解决,但基层如何操作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

三是规范工程监管和验收。应尽快明确农村气代煤工程的安全技术标准,目前只能参照城市燃气设施标准进行施工。随着农村改气改电项目的陆续完成,如何组织项目验收,特别是按什么标准验收、由谁验收等问题需要省相关部门予以进一步规范。

四是完善燃气供应和价格机制。用气价格标准的制定亟待规范,如何定价、如何操作需要省出台意见予以规范指导。建议增加保定市民用气指标,并将民用燃气锅炉供热用气核定为民用气,全面放开民用壁挂炉气量限额。

五是对电代煤加大扶持力度。一方面电力增容,加快实施电代煤电网配套建设工程;另一方面在必须改电区域,应加大对较为成熟的空气源热泵采暖的补贴支持力度,执行更为宽松的电价政策。

(作者系保定市政协副主席)

摘自《河北日报》

(编辑:保定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