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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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积极建言献策

创造良好人居环境 弘扬城市绿色文明

更新时间:2017-11-14 09:07:06点击次数:3643次

     为进一步助推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市政协今年紧紧围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这一中心工作,从健全组织、完善规划、强化保障、营造氛围等四方面提出建议,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积极建言献策。

  自2010年12月30日,国家林业局批复我市开展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以来,我市坚持“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历史性机遇,按照《保定市2010——2020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初步形成以林木为主体、自然森林群落与城市绿地并重、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乡一体森林生态网络体系。截止到2016年底,全市有林地面积达到838万亩,森林覆盖率28.25%,城区绿化覆盖率42%,乡土树种使用率83.8%,古树名木保护率100%,义务植树尽责率80%,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与此同时,对照我市发展状况和创森指标体系要求,创森工作目标存量不足,市域森林覆盖率30%是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硬杠杠,我市需要进一步加大造林力度。太行山区地貌地形复杂,造林难度加大,平原区林地矛盾突出,生态空间制约因素较多。投入机制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宣传教育不够,创森科普示范设施建设薄弱,在全市还没有形成创森浓厚的舆论氛围。

  市政协先后组织两批政协委员赴涞源县、易县和辽宁省本溪、葫芦岛等地实地考察调研。经过广泛调研,反复讨论,充分论证,借鉴经验,从四个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国家森林城市的创建,是关乎民生福祉和具有长远意义的公益事业,必须坚持政府主导,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参照先进地区做法,建议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市林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从园林、水利、国土、扶贫、交通、电力、发改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定点办公,统筹推进创森工作的深入开展。

  完善规划,补齐短板。现有的《保定市2010——2020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森林体系建设总体规划》为前一阶段创森工作提供了较好的指导作用,但由于时间跨度较大,面对行政区划调整,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设立新定位、新要求,需尽快聘请专家对其进行修订完善并迅速批复、颁布实施。同时,围绕创森这一重点工作,市国土、规划、农业、水利、林业、发改、住建、园林等部门统筹制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因地制宜拟定山区县、平原县、城区、道路、河道、廊道两侧的区域规划,由各级各部门组织实施。同时,就近借势打造保定市森林公园。

  城区充分利用空地、不可建地,打造以乔木为主,乔、灌、草相结合,总量适宜、分布合理、植物多样、景观优美的城区绿色生态环境。积极倡导开展园区绿化,充分展现园区特色、园区文化,打造城区花园式企业;结合“城市双修”,加强道路两侧绿化,打造园林式街道。山区在立地条件差、人工造林困难的山区,继续加强封山育林。广泛推广干果经济林丰产栽培、石质山容器苗造林技术,采用封造结合、乔灌结合的方式扩大绿化率。平原通过政府引导、土地流转、企业进入,在通道两侧大力发展经济林基地、用材林基地、花卉苗木基地,按照每侧不低于100米和宽厚度、多树种、大规格、高效益的要求打造廊道绿化景观。

  强化保障,严肃考核。一是资金保障。要将城市森林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拿出一部分;市直相关部门结合创森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政策,政策支持一部分;结合雄安新区生态规划和 “双修”规划,积极争取特殊政策支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多元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城市建设,社会、企业参与建设一部分。二是科技保障。加快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模式、新品种步伐,广泛开展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与农林院所配合、协作,认真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实施城市森林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注重生态优先、以人为本,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实施、高品位打造。三是制度保障。将创建森林城市工作纳入各县(市、区)政府考核内容,实施创森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完善考核标准及办法,对创森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巡视、监督,量化考核,强化责任追究,落实创森责任。

  宣传教育,营造氛围。将“人人参与森林城市创建,个个分享林业发展成果”作为创建森林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传播先进的生态文明理念,强化公众对森林体系建设战略地位和重大作用的认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到以创建森林城市、关注森林活动中来。二是大力开展生态科普活动和生态文化教育,在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植物园、动物园、自然保护区的开放区等公众游憩地,设立科普标识、宣传栏、科普馆等专题设施和场所,提升人民群众对创森的知晓率。三是强化公民积极参与创森的履责意识,通过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森活动,提高广大市民植绿、护绿、爱绿和绿色消费的自觉性。(安亚静)

(编辑:保定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