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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18年2月11日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更新时间:2018-02-13 12:27:20点击次数:5240次

    政协保定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提案审查准确性,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保定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保定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在预审过程中,严格质量标准,严把立案程序,坚持以“选题准、调研细、建议好”作为提案立案衡量尺度。坚持沟通协商,及时与提案者协商补充修改。截至21115,共收到提案382件,经审查,立案316件,占提案总数的82.7%。其中,属于经济建设方面的66件,政治建设方面的15件,文化建设方面的65件,社会建设方面的124件,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46件,分别占立案总数的20.9%4.7%20.6%39.2%14.6%。未予立案的31件,占提案总数的8.1%。需要进一步审核修改确定的提案35件,大会结束后,提案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进一步会审,最终确定是否立案,以确保提案质量。

  从提案审查情况看,委员履职意识增强,谋全局,议大事,建真言,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借势雄安新区建设,推进京津保地区率先联动发展;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教育、医疗、养老等各项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重规划、建设和管理,打造山水保定、低碳城市,提升城市品位;壮大县域经济,增强全市发展的整体实力;探索脱贫新路径,坚决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彰显古城特色,加大传统文化保护力度;深化“平安保定”建设,健全完善群防群治综合施治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大会闭幕后,本次会议最终审核立案的各项提案将由市政协办公厅会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向有关部门和单位交办。对未予立案的,将积极同提案者协商,做进一步修改后重新提出,或作为意见和建议转有关部门参阅。对会后收到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及时审理,按规定程序做好办理工作。

(编辑:保定政协)